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
温州城市数字科创园
吴桥单元改造
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具体征收范围和门牌号
吴桥路27号、吴桥路33号、吴桥路33号、鹿城区吴桥路35号、吴桥路37号、吴桥路39号、吴桥路78号、吴桥路84号、吴桥路92号;
吴桥路23弄1号、吴桥路23弄1-1号、鹿城区吴桥路23弄3号、鹿城区吴桥路23弄6号、吴桥路23弄9号;
鹿城区吴桥路29弄1号;
鹿城区吴桥路82弄底;
吴桥路90弄2号、鹿城区吴桥路90弄3号、吴桥路90弄4号、吴桥路90弄5号;
吴丰路16号、吴丰路18号、吴丰路26号;
吴桥工业区吴丰路21号、吴桥工业区吴丰路21号;
鹿城区高新路30号、高新路32号;
鹿城区宽带路1号、鹿城区宽带路9号、宽带路7号边、宽带路7号;
鹿城区宽带路3号101室、宽带路3号102室、宽带路3号103室、宽带路3号104室、宽带路3号105室、宽带路3号201、301室、鹿城区宽带路3号202室、鹿城区宽带路3号401、501室;
法派路20号、吴桥工业区法派路22号;
葡萄棚1弄7号;
鹿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鹿城区南郊乡葡萄村、葡萄棚路、市城郊乡葡萄村、鹿城区吴桥路工业区综合楼。
以上门牌号包括弄内、分号等。
具体范围以温州城市数字科创园吴桥单元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
集体土地上房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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