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0月26日电,北京金融法院依法受理马某某等三名投资者诉李某某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件。投服中心作为本案支持诉讼人支持原告投资者提起诉讼,请求李某某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等合计20余万元。本案中,烟台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某科技公司拟举牌收购某上市公司股票,钱某某为该内幕信息知情人,李某某从钱某某处获知内幕消息并进行证券交易。中国证监会就上述内幕交易行为作出行政处罚,马某某等三名投资者基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提起本案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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