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兰春、全媒体记者范晶报道:10月25日,记者从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下月1日起,该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将调整。此次调整将取消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限制,支持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就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商业贷款“一年一提”业务区域由萍乡市内扩展为省内及湘赣边合作区域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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