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方正人寿保险菏泽营业区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2023年10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菏泽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菏金罚决字〔2023〕35号,刘涛,其对北大方正菏泽中心支公司唆使保险代理人从事违背诚信义务活动负有责任。

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九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菏泽监管分局对刘涛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0月19日。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保险机构应当建立保险代理人的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不得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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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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