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网站,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宝鸡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政策>修订和延期的通知》,涉及购房补贴现房安置、公积金贷款等10项措施。文件提出,支持非宝户籍人员购房需求。非宝鸡户籍来宝创业就业人员,在宝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购房款2%的购房补贴;符合引进人才条件,在宝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购房款5%的购房补贴;住房在学区内的,凭网签备案合同可办理子女就近入托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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