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列费用成为财险市场的一大疾痼,屡禁难止。那么,财险市场究竟是借助什么样的伎俩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的?
10月25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浙江监管局公布一张行政处罚显示,远景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因拒绝或者妨碍监督检查,被吊销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是远景保险销售第一次触碰监管红线。编制虚假材料、忽视监管提醒,甚至为财险公司虚开发票扰乱市场,这家保险中介机构在严监管下,最终走向了末路。
对于远景保险销售因“拒绝或者妨碍监督检查”被吊销经营保险代理许可证,其实早有前兆。
今年8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浙江分局就曾对远景保险销售发布过一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据告知书显示,远景保险销售未履行接收相关监管文件、缴纳2021年度和2022年度监管费等监管义务,未落实换发新版保险中介许可证、报告职责险续保情况等监管要求,且监管无法与远景保险销售取得联系,因此存在拒绝或者妨碍监督检查的问题。
对于远景保险销售的上述做法,监管给予了申辩的机会:远景保险销售可在收到告知书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浙江分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则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远景保险销售并不是第一次遭到监管重罚。
2021年2月5日,原浙江监管局曾公布一份罚单,指出远景保险销售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等问题。基于此,监管给予远景保险销售1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停止接受新业务12个月,远景保险销售主要负责人斯臻海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但就在其“停新”处罚刚获得“解封”不久后,远景保险销售又一次被监管点名。
2022年11月,原浙江监管局向远景保险销售下发相关调查通知书,指出其未签收关于开展保险中介机构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研的通知》、《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个人信息权益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征收2022年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监管费相关事项的通知》等多个文件,且未按规定缴纳2021年、2022年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监管费。职业责任保险已于2018年3月25日到期,但未发现登记新的投保信息。
为此,监管派专人进行调查,发现公司已处失联状态无法送达。于是,监管发布调查通知书责令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否则被视为拒绝或妨碍执法监督检查。
很显然,这一次调查,为远景保险销售被吊销经营许可证埋下了伏笔。
远景保险销售这家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本金达5200万元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屡屡触碰监管线,足以证明这家保险中介机构在公司治理、合规经营等方面存在很大缺口。
据悉,除以上违规行为外,远景保险销售还曾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票的违法违规行为。
具体来看,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作出杭税稽罚〔2022〕22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指出2019年6月-2020年9月期间,远景保险销售在无业务情况下,为三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不乏大型财险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远景保险销售为这家大型财险公司各中心支公司开具了123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合计77900058.86 元,税额合计4674003. 51元,价税合计82574062.37元。
就被监管吊销经营许可证来说,远景保险销售似乎并非孤单,在此之前也有多家保险机构被吊销营业执照。
例如,9月4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北京分局作出对北京精诚信联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枫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两家保险中介机构吊销业务许可证的处罚,原因也是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
就套取费用来说,此前在财险公司屡见不鲜,一些公司通过与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合作”,虚构一定的交易背景,将实际并未发生的费用支付至第三方中介机构,然后再通过一定的方式支取使用,严重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为此,远景保险销售被处罚50万元。
不难看出,远景保险销售可谓“惯犯”,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下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横生。
作为中国保险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在全国各地遍布数千家,长期因“小散乱差”的发展现状而备受诟病。违规套费、虚列费用、销售误导、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频频出现。
以上述远景保险销售为财险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票为例,这属于典型的虚列费用,也是保险业屡查屡犯的典型顽疾。
虚列费用是指通过虚列人头、虚假续佣、高额聘才等套取资金;存在向银邮代理机构等支付账外手续费或其他利益;存在直销业务通过中介机构套取费用;存在通过虚构虚增经济事项支出套取费用,如虚列会议费、培训费、活动费、奖励费等。
据普华永道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三季度共有141家保险机构受到处罚,其中,财产险公司42家、人身险公司40家、中介机构59家。从处罚原因看,虚列费用仍是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为了整治保险中介市场,监管不断推出各项政策,如2021年实施的《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2022年2月开始实施的《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等。
2022年6月,原银保监会又印发了《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机构“多散乱”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清退“三类”机构,即:“无人员、无场所、无业务”的保险中介机构;不符合现行监管要求的保险中介机构;以及对分支机构管控失序、存在“加盟”、“挂靠”等行为的法人保险中介机构,而相关分支机构也将被清退。
基于此,2022年,各地银保监局注销或拟注销合计1870家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其中,1816家保险中介机构许可证被注销,43家保险专业机构、保险公司相互代理机构许可证被注销。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数量为2582家。从年初至今,仍有不少保险中介机构因许可证期满或因不符合监管要求被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面对“保险不好卖”的现实情景,保险中介牌照不再是香饽饽。面对着市场变化,抱有粗放经营的顽固想法、只想收取“过桥费”的低级手段已寸步难行。想必,未来保险中介市场将进一步两极化,不排除仍有大批保险中介机构坐以待毙,排队等着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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