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10月25日,北京金融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金融法院建院至今涉金融仲裁司法审查情况,并发布《北京金融法院涉金融仲裁司法审查白皮书》。
据了解,自2021年3月18日建院以来至2023年9月30日,北京金融法院共审结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895件。其中,仲裁保全案件457件,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73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246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22件,仲裁执行实施1094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3件。上述案件中,有1件案件确认仲裁协议无效、4件案件裁定重新仲裁、1件案件裁定撤销仲裁裁决。
据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艳红介绍,北京金融法院建院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依法履行支持和监督仲裁的司法职能,不断规范仲裁司法审查程序,统一仲裁司法审查标准,通过公正高效开展仲裁司法审查,助力仲裁制度完善和仲裁公信力提升,为优化金融法治营商环境、服务北京“两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庭长陈广辉表示,北京金融法院高度重视对仲裁的司法监督,“一方面在仲裁司法审查中充分尊重仲裁裁决的终局性、权威性和稳定性,依法依规纠正仲裁裁决中的瑕疵和错误,另一方面,在执行阶段严格按照法定事由审理不予执行仲裁案件,切实保障仲裁裁决的公信力。”他说道。
此外,与《北京金融法院涉金融仲裁司法审查白皮书》同期,北京金融法院还发布了十起涉金融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
这些典型案例涉及的问题主要包括,债券虚假陈述仲裁条款对债券投资人是否具有约束力、涉民刑交叉案件的司法审查等,同时也涉及“一带一路”法律保障的相关案例。
北京金融法院对此表示,这些典型案例既反映出新时期新环境下仲裁司法审查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又充分体现了司法与仲裁的良性互动。
图/北京金融法院涉金融仲裁司法审查新闻发布会现场。
校对 杨许丽 编辑 胡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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