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出台最新公积金政策
事关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10月30日起正式施行
提取公积金归还贷款如何线上操作呢一起来看详情
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市住建委、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关于套数认定
1、首套住房的认定。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
2、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符合改善型认定条件,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二、关于不予贷款的情形
缴存职工家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1、在全国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在全国有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同时,停止向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贷款的政策维持不变。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2023年10月30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口径执行,2023年10月30日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相关问答
1、认定首套了,利率是多少呢?是不是会下降了?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2、今年6月已经贷款了怎么转换成首套利率?
《通知》明确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2023年10月30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口径执行,2023年10月30日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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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套认定为改善型住房的条件具体要求是什么?之前是有人均面积限制的
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家庭,且家庭成员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中查询结果为1套住房,该套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再次购买商品住房的,认定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商品住房。
自2023年3月31日起,本市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家庭,现持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调整为不高于37.46平方米。
来源:上海发布
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rNXdP1v2c84rZj_04x-uyw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受理操作指南
01、打开“随申办”APP、“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 “随申办”微信小程序,在首页搜索框中输入关键词“冲还贷”,找到“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受理”服务,点击进入。
目前组合贷款及商业性住房贷款仅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可通过线上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受理。
02、选择“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申请”,仔细阅读办理须知,确认无误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遵守上述承诺”,点击“开始申请”。
03、根据个人情况完善婚姻状况信息,如存在其他参与提取还贷人员,完善参还人信息,点击“下一步”。
04、若贷款类型为组合/商业贷款,需先选择贷款银行,勾选并同意授权贷款信息后,在贷款信息查询列表页中选择需要办理提取还贷的贷款,进入“下一步”。
05、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取还款方式,选中 “一次性还款法”或“逐月还款法”按钮后,选择“下一步”。
06、再次确认信息,阅读并勾选同意《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附则》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借款人即可完成申请提交。
07、如存在其他参与提取还贷人员,借款人成功提交申请后,所有参与提取还贷人员需登录“随申办”于申请当日24时前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受理”服务中选择并完成“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参还人确认”。
08、选择“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申请记录查询” 服务,还可查询已办理业务信息。
09、借款人可以在申请当日24时前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申请撤销”服务撤销该提取还贷申请。
重要提示
拟申请提取还贷的贷款正常还款一期后即可在线申请办理;
暂仅支持本市纯公积金贷款、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组合贷款及商业性住房贷款,其他银行住房贷款提取还贷业务请前往贷款银行办理;
4月提取还贷受理截止日次日至当年9月提取还贷受理截止日期间完成业务办理的,年冲批次为9月批次;9月提取还贷受理截止日次日至次年4月提取还贷受理截止日期间完成业务办理的,年冲批次为4月批次;
职工为外籍及港、澳、台在沪工作人员的,暂无法通过网上申请受理,请前往贷款机构柜面办理;
来源:上海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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