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2023年第四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的补充通知》,就福州建新花卉产业园出让地块,要求买受方签履约监管协议。
其中,在“保障要求”中特别提及:
因本地块现有80户的花农租户,且大部分为原来正板花卉市场拆迁安置户,为了确保社会稳定,受让方应负责给予其在本地块内妥善安置上述花农租户。具体安置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此外,鉴于现有缤纷花卉市场面临拆迁,受让方应负责在该地块内接纳缤纷花卉市场的全部花农。具体安置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根据早先出让公告,福州建新花卉产业园出让地块位于仓山区南三环路沿线,仓山区福湾路与南三环路交叉口西南侧,东侧为湾边大桥、湾边立交,交通便捷。本地块位于乌龙江“一线”, 沿江一侧面宽500多米,视野开阔,东侧为流花溪公园, 具有优越的景观。地块周边多为已建成的高层住宅小区、 城市建设良好、界面完整。
地块用地指标为:
用地性质: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建筑用地面积:89879平方米;容积率:1.2以下;建筑密度:40%以下;绿地率:35%以上;建筑高度:50米以下。
宗地2023-32号须自持除回购部分外的3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商业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由仓山区政府指定单位按照5597元/平方米回购,项目总平及建设方案须事先征得回购方书面同意。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仓山区人民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
该地块按照价高者得原则拍卖出让。
《履约监管协议》如下:
来源: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5870154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xmnhj.com/h/2842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