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盘活商业办公存量土地和房产 厦门出台办法规范商业办公项目用途变更

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厦门10月24日电 近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厦门市商业办公项目土地用途变更和建筑功能临时变更管理办法》,以规范指导商业办公项目用途变更办理程序,加快盘活商业办公存量土地和房产。

《办法》立足厦门实际,从变更后的用途、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等方面,提出了商业办公项目用途变更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其适用于该市已批国有建设用地中含有商业、办公用途的项目,商业、办公部分的土地用途变更和建筑功能临时变更的审批管理等。

土地变更后的用途方面,《办法》已经明确,在符合规划、建筑结构、消防、生态环境和行业规范等要求的前提下,商业办公项目土地用途可变更为餐饮、娱乐、其他商服等经营性用途,及教育、科研、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类用途;建筑功能可变更为符合国家、省发布的相关产业用地政策规定的体育、养老、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科研、现代服务业、医疗项目等的产业、行业,以及市政府确定的补民生短板项目和引导类产业项目。

而在申请条件方面,《办法》从正面和负面分别设定申请条件,土地用途变更正面要求包括应当征得项目利害关系人同意、申请人承诺项目变更后满足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要求等9个方面缺一不可。其中,土地用途变更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变更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则上不得少于50套且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建筑功能临时变更正面要求包括项目已经建设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备案、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等8个方面缺一不可。负面清单则包含应依法征收或收回土地的、申请人经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期间、已纳入政府收储计划范围的用地等7种情形不得变更。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旨在规范指导该市商业办公项目土地用途变更和建筑功能临时变更办理程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商业办公存量房产盘活,在优化城市规划功能、完善配套服务水平、补齐民生短板、激发片区活力的同时,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办法》自2023年11月1日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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