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政多措并举筑牢粮仓“耕基”

央广网呼和浩特10月24日消息统计数据表明,内蒙古目前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用不到40%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产出了内蒙古近70%的粮食,成为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因素,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提供了基础保障和广阔空间。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重要抓手,支持推动内蒙古农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补助标准按照水浇地不低于1700元、旱作地不低于1200元执行。为保障优质高效完成建设任务,缓解基层配套资金压力,内蒙古财政坚决扛起支出责任,除中央补助资金外,地方财政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出责任全部由内蒙古本级财政承担。2022年和2023年,内蒙古财政累计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97.02亿元,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795万亩。

为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更好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自2022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实行专账管理、闭环运行,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安全稳定,也为及时足额按工程进度付款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规范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内蒙古财政厅印发《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每年安排1000万元对当年项目建设成效好的旗县给予奖励,安排1000万元对建成项目管护成效好的嘎查村集体给予奖励。

此外,为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政府“大包大揽”、土地承包经营者无法参与、群众筹款意愿不强、筹资投劳部分未能落实到位等问题,内蒙古财政厅印发《关于规范高标准农田先建后补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项目实施范围及主体,规范审核和备案程序,落实建设任务和资金。印发《关于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农牧民群众筹资投劳的实施意见》,支持实际耕种土地的经营主体全过程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制度制约将筹资投劳部分落实到位,积极引导多元化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保障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达到群众参与、共同建设、农民增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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