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24日电 四川证监局网站近日公布了对已退市的运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虚构贸易业务的处罚,公司及董事长等多名高管合计被罚700万元。
虚构贸易业务,虚增营收、净利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2021年11月,运盛医疗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丽水运盛虚构贸易业务,虚增2021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均为779.71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5.03%,利润总额的42.97%。运盛医疗的上述行为导致其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运盛医疗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整改报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相关更正公告。
四川证监局认为,运盛医疗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对上述违法行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翁松林全面负责公司管理工作,对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总经理申西杰、时任常务副总经理侯彩文、时任财务总监张慧辉对公司负有管理责任,对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同时也是虚构贸易业务的直接参与者和执行者,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监事谢涛、时任丽水运盛董事长师锐鹏参与了虚构贸易业务的资金划转工作,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
一、对运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的罚款;
二、对翁松林、申西杰、侯彩文、张慧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一百万元的罚款;
三、对谢涛、师锐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
公司及董事长等都“哭穷”
中新经纬注意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对于上述违法行为,运盛医疗及董事长翁松林等人均提到难以承担罚款金额。
运盛医疗的申辩意见提到“公司退市后经营面临重大困难;请求从轻、减轻处罚。”
翁松林、申西杰提出“个人无力承担罚款”。
侯彩文提到“对虚构贸易、虚假记载无主观故意,系按照公司领导要求执行,不应认定为主要责任人;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对虚构贸易、虚假记载事先不知情;难以承担罚款金额,请求减轻处罚。”
张慧辉的申辩意见提出“直到调查时方知为虚构贸易、虚假记载,不应认定为主要责任人;无力负担罚款金额,请求免除处罚。”
此外,谢涛提到“罚款将对其生活产生重大影响,请求减轻处罚。”师锐鹏也表示“难以承受罚款金额,请求减轻处罚。”
资料显示,运盛医疗主营业务是医疗信息化业务、医疗服务业务、医疗贸易业务。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医疗信息化、医疗服务、医疗贸易。公司于1996年11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于2023年6月29日被终止上市暨摘牌。
值得注意的是,运盛医疗退市的原因并非造假,而是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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