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理财被罚710万元,创理财子公司所收罚单金额新高,主要因理财产品未与所投资资产相对应等问题;中邮理财被罚款340万,被罚因理财产品净值未及时反应底层资产风险等。”
10月20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工银理财和中邮理财分别开出710万、340万的罚单。处罚原因涉及理财产品投资资产风险管理不到位、风险不匹配等问题。
工银理财710万的罚单也开创了银行理财子公司受监管处罚金额的新高。
工银理财涉及八大问题:
一、通过混同账户归集理财产品收益并支付费用,未做到理财产品之间相分离
二、理财产品未与所投资资产相对应
三、理财产品期限管理和估值方法不符合监管规定
四、对理财产品投资资产风险管理不到位
五、合作机构管理存在缺陷
六、未按规定披露理财产品净值
七、未穿透登记理财产品所持有资产管理计划等的底层持仓情况
八、理财产品信息登记不及时
中邮理财涉及七大问题:
一、理财产品净值未及时反映底层资产风险
二、未按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
三、首次与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合作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四、与不具备条件的代理销售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五、理财产品信息登记不及时
六、理财产品投资资产信息登记不规范
七、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在资管新规实施之前,理财产品采取资金池化的操作方式,一定程度上造成期限错配等问题。2018年9月起实施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确保每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相对应,做到每只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和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理财业务。
2022年6月以来,原银保监会对光大理财、中银理财、农银理财、建信理财、杭银理财五家理财子公司累计处罚17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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