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清市智慧城市规划网发布了“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福清市洪宽福利造纸厂及周边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方案的公示”。
根据“公示”内容,此次调整将原控规中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地块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面积2.79公顷,容积率不高于2.1,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30%。
“公示”全文如下:
福清市洪宽福利造纸厂及周边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01规划范围
位于福清市城北组团洪宽产业园南部区域,北依沿溪南路,西邻洪宽二路,东至洪智路;规划地块周边交通便利,北临大北溪,生态环境舒适,总体区位条件优越。
02用地性质调整
地块用地性质分类和代码均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原控规中HKGH-F-13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HKGH-F-14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本轮调整将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和公园绿地。
03地块控制指标
调整后的11-I-L01地块:面积0.66公顷,容积率不高于0.1,建筑密度不高于5%,绿地率不低于80%;11-I-L02地块:面积0.15公顷,容积率不高于0.1,建筑密度不高于5%,绿地率不低于90%;11-I-L03地块:面积2.79公顷,容积率不高于2.1,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30%。
04功能合理性
拟调整地块所在的洪宽工业园区是福清城北组团的重要区域。对原控规中350181-HKGY-F-13、350181-HKGY-F-14地块用地性质做出调整,将原控规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与公园绿地,能在时效上满足洪宽产业园当下急迫的配套需求,此外,将原地块350181-HKGY-F-13北侧调整为带状公园绿地,有效阻挡道路噪音、飞尘污染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大北溪的水体保护与控制,促进园区健康高效发展。
05开发强度合理性
用地指标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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