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征地拆迁的房子不是永久性的。拆迁的补偿房屋也是存在产权期限的,一般和我国的商品房屋等房屋的产权期限一致,如果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是七十年;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五十年,其他类别的房屋也是五十年。
在我国拆迁的房子不是永久性的,它的产权时长和商品房相同的,依照我国的相关条例和法律,居住土地的时长限定是70年,和交易、娱乐一类有关的土地则是40年,综合或者是其他类别的则是50年。安置房通常是政府按照土地规划的名号修建的一项有益于人民的工程,拆迁房居住足5年即可取得房产证,还要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此时它的时长限制就改为70年,可以正常的去市场买卖了。
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3、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房地产公司买地的时间开始的,购房合同上会写明。
在我国征地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流程有哪些?在我国征地拆迁安置房会根据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的时间顺序、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选号通知单等流程分配。
具体流程如下:
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
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
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指定银行交购房款。
6、拆迁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到财政局确认交清房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7、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及财政局开具的能证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开具交房通知单。
8、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和交房通知单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
在我国征地拆迁的补偿方式有哪些?在我国征地拆迁的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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