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前三季度宏观经济数据中关于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情况备受关注。数据显示,从供给端来看,1-9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87269亿元,同比下降9.1%,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已连续17个月呈现负增长,房企新开工意愿仍然较低。从销售端来看,商品房累计销售指标依然下行,1-9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8480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5%,商品房销售额89070亿元,下降4.6%。
从去年到今年,各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相关举措不断出台,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能否找到一剂真正解决市场信心下滑的灵药成为业内人士关心的话题。
在各界的献言献策当中,记者发现,市场上呼吁房企应承诺“无理由退房”的声音再次出现,并引发了广泛关注。“无理由退房”这个概念并非首次出现,1995年“无理由退房”设想就被提出,至今已经28年,但在这28年中,虽然有企业承诺过“无理由退房”,但在执行其间总是波折不断,大多到最后都不了了之,如今再提“无理由退房”,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提振作用能有多大?需要做到哪些规范?做到真正的“无理由退房”需要哪些“明规则”?
无理由退房如果是开发商的一个营销口号,那就轻飘飘的,毫无说道;但如果是倒过来——造一个任你无理由退房的房子,就是一件很有价值的事了。无理由退房表面看到的,是营销模式上的不同,其实反映的是开发商和业主之间关系的改变,满足这个利益关系的改变,就是一个重新组织生产各要素、重新面对市场、重新认定客户,重新确认核心竞争力,甚至还要掺进去理想信念的事儿。企业要想到客户之前,创造可以没有想到的隐性需求。面对市场,企业也必须要和客户利益站在一起才能过关,一起面对市场,承担风险,计提降价空间,一起护盘。所以,它不是一句口号,必须是一个从理念初心到打磨产品的节奏,从定价模式到拿地标准都要跟着变的一种开发模式。
同时,地产专家提出,地产企业应该主动推出“无理由退房”的行业明规则:一要对“无理由退房”有清晰的定义,所谓“无理由退房”,是指购房者在签订购买期房合同后,不需要提供任何理由,可以在一定时间内申请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房款。二是 “无理由退房”必须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退房时间、明确退房流程、明确退房费用、明确退房职责。
但在现在的市场条件下,能够做到真正“无理由退房”,难度极大,一旦房价进入下行通道,必然会有部分购房者选择退房,房企能否承受住退房的压力,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即使“无理由退房”难度巨大,但依然有部分开发商在长期坚持履行“无理由退房”承诺。例如,天津泰达建设旗下的住宅品牌“格调”,坚持“无理由退房”目前已经整整20年。在2003年4月19日,其旗下第一个项目开盘时,泰达格调就做出了“无理由退房”的承诺。在之后的20年,泰达格调一直坚持在其旗下所有开发项目中承诺“无理由退房”。
天津泰达建设董事长、格调品牌创始人华志忠认为:对企业来讲,承诺并兑现“无理由退房”的最终目的是要做到“无退房理由”。将“无理由退房”提升为企业理念,用制度倒逼企业,把不让买房人退房当做奋斗目标,倒逼“品质至上”的产品主义。
记者也同时拿到泰达格调的一份购房合同,合同里确实包含了华志忠说的“明规则”,有八条约定,明确了退房时间、退房手续如何办理、甲方如何配合以及产生的各种退房费用由谁出等。具体来看,目前格调“无理由退房”规则是:购房者在《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后180日内或房屋交付前60日内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应手续。无理由退房的周期在2-6个月,购房者有足够的时间来考虑是否保留这套房子。
从泰达格调长达20年的实践效果上看,如果措施得力、执行到位,房地产企业实施“无理由退房”即保障了购房者权益,同时也成为企业发展和自我规范的推动力。
中国房地产市场野蛮发展的时代已经结束,房地产行业未来必须回归理性和产品本位。“无理由退房”是一种倒逼机制,逼迫房地产企业改变过去靠资本无序扩张,靠快速滚动开发的模式,逼迫企业回到产品,回到满足买房人实际需求的这条正路上来。相信随着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加入到承诺“无理由退房”的行列,中国房地产市场必将朝着更理性、更先进、更健康的趋势不断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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