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否支付危旧房改造
个人承担的费用?”
“停产停业补贴标准是多少?”
“房屋产权证性质如何登记?”
10月21日,通川区姚家大院危旧房改造政策宣讲及答疑会在西城街道召开。区住建局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危旧房改造相关政策作现场宣讲解读,征集群众对危旧房改造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相关热点问题进行现场答疑。下面小通就对大家关注的问题进行整理,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问
危旧房改造实施范围是什么?
通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办事处、凤西街道办事处、凤北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可以纳入危旧房改造范围的房屋有三类:一是经相关专业机构鉴定不适宜继续使用的C、D级危房,使用这类房屋的人员必须撤离、房屋采取硬质围挡隔离等应急消险措施,不得再用于居住和经营等用途;二是房屋质量较差、安全隐患较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齐全的危旧房区域;三是1980年前建设的预制结构类老旧建筑等。
问
危旧房的改造方式是什么?
住宅类:原址重建的,对房屋产权人经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按1:1比例换新。异地集中新建的,由依法确定的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原房屋及异地新建房屋分别进行评估后,原则上房屋产权人按等价值置换至新建区域。
非住宅类:采用原址重建方式,对房屋产权人经认定的合法建筑按照等面积置换。原则上重建的单楼层面积不得低于需置换面积;按照规划条件原址无法修建非住宅类房屋的,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程序参照同区域同类型房屋当期市场评估价回购。
对C、D级危房中,既无法原址重建,又不具备异地集中新建条件的,可以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程序参照同地段类似房屋当期市场评估价回购。
问
补助政策是什么?
原址重建的:原合法产权面积部分,产权人按照建安直接费用的30%承担,其余建设费用由属地人民政府或项目实施单位统筹解决;超出原合法产权面积20%以内的新增部分,由产权人按建安直接费用购买;超出原合法产权面积20%以外的部分,由产权人按同区域同类型新建房屋当期市场评估价格购买。原则上选择的重建房屋面积不应低于原房屋合法面积。对确因规划、户型等原因导致置换面积低于原合法产权面积的,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研究解决。
异地集中新建的:原则上新建房屋与原房屋等价值置换。属地人民政府可针对新建房屋区位差异等情况,按照原产权人对相应面积承担不高于建安直接费用30%的比例适度调整置换标准。原房屋价值按同区域同类型房屋当期市场评估价确定;超出原房屋评估价值20%以内的部分,由产权人按新建房屋建安直接费用补差;超出原房屋评估价值20%以外的部分,由产权人按新建房屋评估价值补差。原则上置换的新建房屋价值不得低于原房屋评估价值。对确因规划、户型等原因导致置换房屋价值低于原房屋评估价值的,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研究解决。
问
过渡安置费标准是多少?
建设周期内,对改造住房系产权人中心城区唯一产权的,给予不超过2年的过渡安置补贴;其余改造住房均不给予过渡安置补贴。
问
停产停业补贴标准是多少?
对非住宅类房屋,经鉴定属C、D级危房的,不给予停产停业补贴;其余老旧房参考该地段同类房屋评估租金给予适当的停产停业补贴。
问
水、电、气收费标准?
涉及水、电、气、通信等管线、表箱拆装移位,产权人有表箱有户头的,由专业经营企业负责迁移,不收取费用。产权人无表箱无户头的,按成本价收取。产权人是低保户、低收入等困难家庭需开户头的,分类优惠相关费用。
问
公积金可否支付建设费用?
房屋产权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以旧换新中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问
建安直接费用是多少?
建安直接费用由具有资质的造价编制机构核定。
问
哪些房屋不能享受政策补助?
产权人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财政供养的其他组织的,不享受优惠。
问
房屋产权证性质如何登记?土地出让金是多少?什么时候缴纳?
这次危旧房改造项目的用地均是划拨方式。改造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先行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分户时,如果原房屋产权证上为“划拨”的,新证上仍登记为“划拨”或由产权人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后登记为“出让”;如果原房屋产权证上为“出让”的,新证上原房屋面积登记为“出让”,超出原房屋面积部分需要由房屋产权人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后登记为“出让”。
危旧房改造
是改善群众住居条件
完善城市功能
提升城市宜居品质的
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下一步,通川将紧扣时间节点
对责任再压实,任务再细化
有力有序推动危旧房改造工作
着力打造宜居安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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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体中心记者:周丽清
编辑:谢青桃
编审:张 爽
总编:肖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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