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再度迎来房地产新政!
就在刚刚,通州出台12条政策措施,力促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图源濠滨
其中第四条措施提到:为支持刚性和改善住房需求,通州区中心城区将试点推进房票安置。
研究制定《通州区中心城区住宅征收房票安置指导意见》,成立工作专班。选择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在有效期内购买中心城区规划区新建商品房的,给予房票实际使用金额一定比例的奖励。
其实早在去年年底,南通海安、如皋、如东等地相继出台房票安置的相关实施办法,房票持有人可在规定的房源库中择优购买商品房。
▼海安市
1、原则上一份房票安置协议出具的房票不得超过2张,房票票面金额不小于50万元/张;
2、凭房票购买海安市商品房可按购房时间段享受房票购房补贴;
房票记载人自出具房票之日起4个月内购房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部分15%的房票购房补贴;第5个月至第8个月内购房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部分10%的房票购房补贴;第9个月至第12个月内购房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部分5%的房票购房补贴。
3、房票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持房票未购房或超期限未购房的,视同自行放弃房票安置,不再享受房票安置相应的政策性补贴;
4、每张房票允许实名转让一次,但不得分割转让。转让后兑付期限不变;
5、本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限暂定为一年;
▼如皋市
1、补偿资金结算凭证安置是我市现有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的补充,被征收人可以自愿选择结算凭证安置方式。
2、原则上一份征收安置协议出具的结算凭证不得超过2张,单张结算凭证金额不小于50万元/张。
3、结算凭证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持结算凭证超过期限未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适用结算凭证安置政策,原则上按货币补偿金额结算。
4、结算凭证安置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被征收人持结算凭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购房使用结算凭证金额达80%及以上的,以实际使用金额为基数给予6%的奖励;被征收人持结算凭证购房金额不足结算凭证金额80%的,以实际使用金额为基数给予5%奖励。
(二)被征收人持征收补偿协议、结算大表等相关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依法享受契税优惠。
(三)结算凭证记载人使用结算凭证购房,可叠加享受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5、自2023年1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之日起新开地块适用此办法。
对于消费者而言,房票安置政策促进消费者在统一的房源库中选择,打破了原来拆迁安置的地域限制。被征收人使用房票在房源库中购买商品房时,有较大的税收优惠。
当前楼市去化压力较大,而采用房票的形式进行安置,并规定了房票只能用于购买房产,有利于刺激居民置业需求,加速去化市场存量。
你看好房票安置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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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星姐
主编: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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