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邱利
据证监会网站10月20日晚消息,为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现金分红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现金分红指引》修订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鼓励现金分红导向,推动提高分红水平;二是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推动进一步优化分红方式和节奏;三是加强对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的约束,引导合理分红。
此外,《章程指引》相关条款也将进行三方面修改:一是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引导形成中期分红习惯,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二是根据《现金分红指引》关于优化中期现金分红实施程序的制度安排,新增对中期分红的完成时限要求;三是督促公司在章程中细化分红政策,明确现金分红的目标,更好稳定投资者预期。
证监会表示,本次现金分红规则修订主要思路是在坚持公司自治的基础上,鼓励公司在章程中制定明确的分红政策,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对不分红、财务投资规模较大但分红比例不高的公司,通过强化披露要求督促分红;便利公司中期分红实施程序,鼓励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加强对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的约束,引导合理分红。
编辑:麻晓超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5870154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xmnhj.com/h/2764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