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回应热点:“报行合一”、金融风险化解、外资行在华业务调整等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李愿 北京报道

10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数据信息新闻发布会,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前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发展情况,并回答了包括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内的多家媒体记者提问,覆盖金融共建“一带一路”、“报行合一”、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在华经营情况等8个问题。

据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初步统计,三季度末,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1.9万亿元,按照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增长1.6%。截至三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4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832亿元。不良贷款率1.65%。商业银行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为87.5%,保持在较低水平。

“当前银行保险机构经营和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断增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不断加强,主要风险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风险抵御能力整体充足。”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前三季度,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新增4.8万亿元,同比多增9754亿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0.47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贷款新增6.7万亿元,同比多增6836亿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0.32个百分点;合理满足刚性群体信贷需求,个人住房贷款中92.5%用于支持购买首套房。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还预告称,年底前,金融监管工作的发展改革任务十分繁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也处于“爬坡过坎”的阶段,金融监管总局将陆续推出一系列的监管政策和工作措施。

银保渠道佣金费率平均下降约30%

过去一段时间“报行合一”引发行业高度关注,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些年,人身保险业同质化竞争严重,保险公司费用管理普遍较为粗放,导致实际费用超出了产品报备时的水平,出现“报行不一”的情况。

“费用高企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是虚假费用、虚假投保、虚假退保等问题的根源,更是滋生‘代理黑产’的土壤,影响了行业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此强化产品“报行合一”是严格监管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行业算账经营、强化管理的必然需求。同时,开展“报行合一”也有助于治理市场乱象,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行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推动保险公司降低经营成本、提升负债质量。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当前在银保渠道率先严格执行产品“报行合一”工作,强化产品备案管理:一是要求保险公司明确产品的费用结构;二是要求保险公司明确产品的总费用上限和给渠道佣金的上限;三是要求保险公司做到“三费合一”,也就是精算假设费用、预算费用和考核费用做到相统一;四是要求保险公司在压实主体责任的同时,特别强调要压实精算师的责任,要求精算师在产品设计、费用测算等方面负起责任。同时表示,监管部门将一以贯之地抓好“报行合一”工作。

对于有部分保险公司为了执行“报行合一”关停了银保渠道的相关信息,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及时关注到了这一情况。据了解,前期有一些保险公司在落实银保渠道“报行合一”过程中,为了调整和优化业务系统,短期内没有开展银保新业务,但是这些公司通过提升内控合规管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与银行机构对接,很快就恢复了业务合作。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目前通过保险公司和银行机构的充分沟通、相互协商,绝大多数开展银保业务的银行已与保险公司按照“报行合一”的要求重新签约,有的保险公司银保新业务已达往年同期水平,个别公司的业务量还有提升。整体来看,保险公司的银保业务运行平稳、进展良好。初步估算,银保渠道的佣金费率较之前平均水平下降了约30%左右。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全面推行‘报行合一’,抓紧启动个人代理渠道、经纪代理渠道的‘报行合一’工作。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坚持抓早、抓小、抓典型,持续不断严监管、强问责,整治行业乱象,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在回应今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在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相关工作时,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金融业运行总体平稳,防范化解风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银行不良资产认定与处置。制定实施《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推动银行准确识别与评估信用风险,做实资产风险分类。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有序推进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化解银行信用风险,前三季度银行业共处置不良资产1.9万亿元。着力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督促银行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合理预估风险,充足计提拨备,增厚风险缓冲垫。初步统计,2023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61%,同比下降0.0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07.9%,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

二是稳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坚持分类指导、“一省一策”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制定实施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方案,协同做好风险化解工作。推进农信社管理体制改革,批准筹建山西、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加快推动重点地区风险化解,批准辽宁农商行开业。加强保险、信托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推动机构完善治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回归本源主业,构建防控风险长效机制,为实体经济提供专业、多样的金融服务。

三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会同相关部门优化房地产政策,合理优化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要求,明确将“认房不认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稳妥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目前绝大部分贷款已调整到位,有效缓解居民房贷支出压力。指导银行保险机构落实“金融十六条”,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前三季度,银行累计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2.4万亿元。截至三季度末,房地产开发贷款展期余额同比增长183%,商业银行开立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余额同比增长80%。

四是健全防范化解风险长效机制。推动金融系统加强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着力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优化监管制度体系,健全资本管理、公司治理、监管评级、风险预警等监管规则。有序推进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积极运用监管科技与监管大数据,开展风险智能监测分析,增强穿透式监管能力。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前三季度共处罚银行保险机构2978家次,处罚责任人员5512人次,罚没合计63亿元。

外资行在华业务调整不具备长期性和趋势性

对于当前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在华经营整体发展情况,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目前,总体来看,在华外资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状况良好。

在外资银行方面,一是机构有序发展。截至2023年9月末,来自52个国家和地区的202家银行在华设立了机构,包括41家外资法人银行、117家外国及港澳台银行分行和131家代表处。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总数895家,覆盖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2023年1-9月,金融监管总局批准外资银行增资总计19.6亿元等值人民币,批复2家外资银行分行筹建、6家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开业,其中包括全国首家“双牌照”银行香港大新银行深圳分行开业。

二是业务经营稳健,风险可控。截至2023年9月末,外资银行资产总额3.79万亿元,其中各项贷款1.91万亿元;负债总额3.29万亿元,其中各项存款1.45万亿元;1-9月实现净利润164.73亿元。2023年9月末,外资银行不良贷款率0.94%,流动性比例72.52%,拨备覆盖率279.77%,均优于全国商业银行平均水平。

此外,在外资保险方面,截至2023年9月末,境外保险机构在华共设立了67家外资保险机构和73家代表处,外资保险机构总资产约2.33万亿元。

“我们也注意到部分外资银行近年来对在华机构和业务进行了一定调整,主要是在过去三年疫情和全球经济发展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外资银行母行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战略调整做出的商业选择。上述调整具有特定的时空背景,不具备长期性和趋势性特征。”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有较多的外资金融机构在不断加大在华投入。从2020年至2023年9月末,在华外资银行增资总计达187.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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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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