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告称,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浙江省台州市监察委员会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原副总经理刘逖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公告称,经查,刘逖身为领导干部,以资本市场“专家学者”自居,忽视政治要求和纪律规定;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监管服务对象高档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以“假离婚”欺骗组织,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以影子股东入股多家拟上市公司,在企业发行上市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公告还称,刘逖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要求、廉洁要求、工作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证券发行审核领域反腐败高压态势下心无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刘逖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经浙江省台州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刘逖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逖,男,1968年12月生,汉族,经济学博士学位,历史学博士后,先后师从著名经济学家蒋学模教授、历史学家樊树志教授。1998年3月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工作,历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展研究中心金融创新实验室主任兼基金业务部副总监、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风险防控与业务创新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产品创新中心总监等职位,2019年3月起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
公开资料显示,刘逖的研究方向为金融创新与市场微观结构、中国古代历史与哲学,是“我国市场微观结构研究的主要开拓者”,他主持的年度《市场质量报告》“开创了我国证券市场质量评估的先河”。刘逖出版学术著作十余部,代表作有《证券市场微观结构理论与实践》、《跨国银行与金融深化》、《前近代中国总量经济研究》、《中外股市史话》等,在《经济研究》、《清史研究》、《中国研究》等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
公开报道显示,4月6日,刘逖出席上交所联合深交所、北交所在京举办中央企业座谈会,并作为上交所副总经理发言。两周后,刘逖就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接受监察调查。
采写:南都·湾财社见习记者 彭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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