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安庆东部新城有地块规划调整了,一起来看看。
该地块位于神灵潭水系两侧。规划范围东至安庆市供电公司,西至文苑路,南至振风大道,北至叶祠路。规划范围约为7.37公顷,其中:
DQ01-2301A地块东至规划住宅用地,西至文苑路,南至规划公园绿地,北至叶祠路,用地面积约为0.76公顷;
DQ01-2301B地块东至916公馆,西至规划广场用地,南至规划公园绿地,北至叶祠路,用地面积约为3.42公顷;
DQ01-2302地块东至中国电信安庆公司,西至振风苑小区,南至振风大道,北至规划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约为3.19公顷。
修改的必要性
满足商业去库存的需要。
结合目前城市整体商业量呈饱和的状况,本次控规修改主要采取优化调整商业用地的措施以符合当前商业去库存的需求,是有必要的。
进一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
长期以来本此修改地块土地利用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在城市土地紧缺的大背景下,该地块的闲置对城市土地高效利用产生不利影响,为提升片区的土地利用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城市土地资源,最大程度的发挥城市土地价值,需对原控规进行相应修改。
综合以上分析,本次修改调整是十分必要的。
修改内容
地块规划用途及指标的修改
修改前:
DQ01-2301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满足机场净空控制要求。
DQ01-2302地块:商业用地;1.0<容积率≤1.8;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满足机场净空控制要求。
修改后:
DQ01-2301A地块:广场用地;绿地率≥65%。
DQ01-2301B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满足机场净空控制要求。
DQ01-230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满足机场净空控制要求。
配套设施的修改
修改前:
1.DQ01-2301地块内配套建设一处全天候对外开放的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非独立占地;配套建设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700平方米,非独立占地;配套建设一处养老服务设施,按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建设,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非独立占地;配套建设一处托育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240平方米,非独立占地。
2.文体活动、物业管理、快递接收、公共安全等居住基本配套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按照《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要求执行。
3.配套设施规划布局、建筑设计要求便民、适用,统筹考虑服务半径。
修改后:
1.DQ01-2301B地块内配套建设一处全天候对外开放的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非独立占地;配套建设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700平方米,非独立占地;配套建设一处养老服务设施,按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建设,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非独立占地;配套建设一处托育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360平方米,非独立占地。
2.DQ01-2302地块内配套建设一处养老服务设施,按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建设,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非独立占地。
3.文体活动、物业管理、快递接收、公共安全等居住基本配套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按照《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要求执行。
4.配套设施规划布局、建筑设计要求便民、适用,统筹考虑服务半径。
信息来源:精彩安庆综合安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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