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国家电网发布关于2023年度第1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财政部下达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预算5000000万元,其中风力发电2251413万元,太阳能发电2522532万元,生物质能发电226055万元。
公告称,公司严格按照财 政 部《关于调剂2023年可再 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中明确的补贴资金拨付原则和顺序,在收到财政部拨付款项后, 对纳入补 贴目录或清单且满足结算条件的各类项目进行及时、足额转付。 具体情况见各省电力公司公告。
资金拨付原则和顺序如下:
1.优先足额拨付第一批至第三批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内项目2022年和2023年1-6月电量对应的补贴;
2.优先足额拨付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2022年和2023年1-6月电量对应的补贴;
3.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以及2020年起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符合拨款条件的项目2022年当年电量对应的补贴;
4.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以及国家认可的地方参照中央政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项目,优先保障拨付项目2022年当年电量对应补贴的50%;
5.对于剩余的其他发电项目2022年当年电量对应的补贴,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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