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福清市依法收回2宗建设用地使用权 合计面积约6亩

观点网讯:10月20日消息,福清市人民政府近日披露关于收回政府储备地2023-057号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及关于收回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观点新媒体获悉,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经研究,福清市人民政府同意依法收回政府储备地2023-057号位于石竹街道高仑村,面积为226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为福清市储备土地。

同时,福清市人民政府同意依法收回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海口镇、城头镇、南岭镇、龙山街道的172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闽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25857号〕作为福清市储备土地。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需与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好土地交接工作。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5870154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xmnhj.com/h/275653.html

      
上一篇 2023-10-2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