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徐林问:我们今天都谈转型,我们也都知道中国的经济转型跟中国的财税体制是有很大关系的。我国现行的财税体制是1994年改革之后延续过来,基本没有做大的改变。
贾康:对。
问:但是我们感觉现行的财税体制对调节利益来支撑经济更好转型存在一些不足,应该有一些什么样的改变?您给大家谈谈看法。
贾康:谢谢。 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我试着简要回应一下。 关于财政,党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文件明确地说,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它功能作用的发挥是服务全局的。 中国改革之后,客观上是把财政选为历次推进改革一轮一轮实际动作中的突破口。 上世纪80年代初,先从财政分灶吃饭开始,在宏观层面做旧体制的松动。 1994年,徐林董事长提到的当年分税制改革,我认为是在财政转型过程中,服务于前面邓小平南巡确立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然后要构建间接调控体系的里程碑式的事件——邓小平同志点将,朱镕基同志一线主持经济工作,紧锣密鼓筹备之后,1994年1月1号开始配套改革,以极大的决心、胆识、魄力,还有尽可能周密的安排,闯过了这一关,确立了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 那么它服务于全局,现在看得出来,从此告别了“体制周期”,中央地方关系之间没有什么一定三年五年不变这么一回事儿了,过去的“放乱收死”的循环到此告一段落; 而且特别关键的是前面一道政府和市场主体的关系,变成了所有的企业在税法面前一律平等,不论大小,不问经济性质,不讲隶属关系,不看它的行政区划与级别等等,就是在对政府该交国税交国税、该交地方税交地方税之后,企业按照产权规范和政策环境自主分配可分配部分,积极参与公平竞争,这样终于划出说了多年的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一条起跑线”,从此国有企业可以按照这种逻辑淡化官本位制,淡化行政隶属关系和它的行政级别; 各类企业跨地区、跨隶属关系的兼并重组,也从此成为制度框架上允许而必然要发展的这样一个进步过程,等等。 同时于1994年,也相对清晰地在第三大基本经济关系即政府的公权体系和公民这方面,确立了一个交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则框架。
但是,1994年改革后,继续深化改革.仍任重道远,还要一轮一轮推进。上面所说三大基本关系,在1994年的改革里加上了政策配套的处理,是经受了时间考验的。到现在为止,应该讲中央和中国省为代表的地方之间的分税制,一直在延续,虽然也有不少人在抨击它,但是这个基本框架是适应市场经济客观需要的,对此应该首先给予充分肯定。所以,我说1994年的改革是里程碑式的。但同时,要看到当时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它只是在中央与省代表的地方之间有了这个分税制框架,而且出于无奈,安排了比较有影响的、份量很大的共享税,这些年来共享税又是越搞越大。一直坚持的,是这种共享税,北京、上海是中央地方各分一半,到了西藏、新疆、青海,也是中央地方各分一半,绝对不允许“跑部钱进”,不允许有别的非规范的办法去处理中央和地方在这个框架上的分配关系;至于说怎么支持欠发达地方,主要是以阳光化的转移支付制度来于解决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共富的问题。
再往下,关键的话来了,问题在于,到现在为止,省以下的分税制仍然没有落地。中国的省以下,我们把所有相关的文件都收集在一起,列了个一览表,很清楚地知道,都还没有进入分税制状态。那么,人们现在不断抨击的基层财政困难、隐性地方负债,还有土地财政短期行为问题,板子打在哪儿?这是个大是大非的判断。有些人抨击分税制,说分税制在1994年以后搞成了中央集中财力过多带来上述问题,错!其实就是因为省以下没有真正进入分税制状态,所以这些问题必然会发生,只有真正把分税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下去,才能真正标本兼治而以后治本为上地解决我前面说的地方政府层面社会关注的三大问题,这是我的基本判断。
那怎么解决?最简单地说,对症下药首先必须是形成扁平化的框架。按中国原来的五级框架,分税制无解,必须是中央、省和市县三级框架,现看已经有了这种可能性。另外一个,是一定要构建地方税体系,而地方税体系这里面又特别有考验性的,就是能不能在个人所得税这样的直接税旁边,再逐渐发展出来一种财产税,比如说房地产税,比如说中央还只提到“研究开征”的遗产和赠与税。到此为止就基本说清了:这就是财政改革和配套改革于深水区攻坚克难的问题。现在我们几乎所有的官方媒体都回避这个分税制如何深化改革的问题,而我愿意现在把它比较直率地说出来:这是对于我们的历史性的考验。中国要建设成为一个现代化的经济体,必须有全套的现代国家治理,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里面必须有现代的税制,必须有现代的预算体系,现代的转移支付制度,以及配套的所有的现代化其他要素,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要以一轮一轮的“最小一揽子”配套改革,去解除相关制度机制的实际制约,调节好利益关系,支持经济转型,实现长治久安和现代化愿景。
谢谢!
贾 康 简 介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曾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北京、上海、福建、安徽、甘肃、广西、西藏等地方政府特聘专家、顾问或咨询委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安徽大学等多所高校特聘教授。1988年曾入选亨氏基金项目,到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1995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被评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品质层次学术交流带头人。多次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之邀座谈经济工作。担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讲解人之一。孙冶方经济学奖、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和中国软科学大奖获得者。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委员会成员。2013年,主编《新供给:经济学理论的中国创新》,发起成立“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2015年-2016年与苏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给经济学》、《供给侧改革:新供给简明读本》以及《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2016年出版的《供给侧改革十讲》被中组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图书馆评为全国精品教材。2017-2020年又撰写出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模型与实践路径》、《供给侧改革主线上的未来财税》、《财政学通论》等多部专著。2021年与刘薇合作《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一书又获评“2021年度中国好书”。根据《中国社会科学评估》公布的2006~2015年我国哲学社会科学6268种学术期刊700余万篇文献的大统计分析,贾康先生的发文量,总被引频次和总下载频次均列第一位,综合指数3429,遥居第一,是经济学核心作者中的代表性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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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学问的甘苦,如鱼在水,冷暖自知,不足为外人道,但关于做学问的“指导思想”,我愿意在此一披襟怀:写出一些论文或著作并不是目的,这是探索之途上的一小步,是争取为人类的思想认识之海中加一滴水。我深信,一切人生的虚荣浮华都是过眼烟云,而真正的学术和真知灼见,才能垂诸久远。
—— 贾 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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