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消息,荣科科技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一、对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裁何任晖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三、对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崔万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5870154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xmnhj.com/h/274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