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19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烟台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烟台银行及旗下支行收到6张罚单,合计被罚款200万元,多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具体来看,烟台银行因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案件信息,被罚款20万元;烟台银行芝罘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5万元;烟台银行牟平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5万元;烟台银行福山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5万元;烟台银行莱阳支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40万元;烟台银行开发支行因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归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5万元;以上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均为2023年10月9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同时还有多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2023年10月9日。
具体来看,时任烟台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曲雅文,对烟台银行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案件信息负有责任;时任烟台银行芝罘支行行长位正海,因对烟台银行芝罘支行贷后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时任烟台银行牟平支行行长王海荣,对烟台银行牟平支行贷后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时任烟台银行福山支行行长王海荣,对烟台银行福山支行信贷后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时任烟台银行莱阳支行行长肖作金,对烟台银行莱阳支行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时任烟台银行开发支行副行长曲洪欣,对烟台银行开发支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归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
公司官网显示,烟台银行成立于1997年11月,总股本26.5亿元,现山东省最大民营企业之一南山集团为第一大股东。截至2022年末,全行资产总额为1246.46亿元,各项存款余额为1017.0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630.71亿元,实现净利润3.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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