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
通告
近期,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有的甚至形成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黑色产业链”,特别是个别非法中介伙同我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伪造资料、证件,非户籍地、非缴存地、非配偶、非直系亲属异地共同购房,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活动十分猖獗,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保障资金安全,现就严厉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党员干部、中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惩戒措施,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购买本省、外省二手房或商品房的名义,提供虚假购房材料、虚假婚姻信息或其他虚假证明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
由中介机构主导,交易信息虽真实,但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特别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没有真实购房自住意向,即买即提公积金再立即过户,只为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情形的;
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等行为违法行为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
二、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一经发现,在责令全额退回骗提套取资金的同时,向职工所在单位通报,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职工失信信息推送至全省住房公积金区域一体化共享协同平台,5年内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
三、对组织串联实施非真实居住行为而购买住房取得相关手续套取公积金获得“中介费”的非法中介机构,在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规处理的同时,在相关媒体公开曝光。
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洮县管理部郑重提醒广大缴存职工:
住房公积金是用于解决在职职工住房问题的政策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定西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的规定,消费行为和所提供有关资料都必须符合规定且真实、合法。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洮县管理部从未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广大缴存职工不要盲目轻信各类中介机构和个人的广告宣传,凡是网站链接或者自称有“内部渠道”可快速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并借此收取高额“手续费”的都属非法中介机构的诈骗行为,请广大职工自觉清醒抵制,谨防上当受骗。
中共临洮县纪委临洮县公安局
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洮县管理部
2023年10月16日
来源|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洮县管理部
编辑|杨丽娜 责编|赵建民 杨 阳 王晓丽
编审|谭明强 终审|边国鹏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5870154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xmnhj.com/h/2738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