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泰商业银行嘉兴分行被罚225万:信贷资金用于购房等

  中新经纬10月19日电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19日公布嘉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被罚款22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嘉兴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

  虚增普惠小微贷款数据;未按工程进度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违规发放用途不真实的贷款;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以重组贷款掩盖不良;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挪用于购房。

民泰商业银行嘉兴分行被罚225万:信贷资金用于购房等

  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五条、第八十九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对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嘉兴分行罚款225万元。

  另外,钱翠翠时任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嘉兴平湖支行客户经理,王正时任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嘉兴平湖支行行长,贺咸华时任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嘉兴分行行长助理,潘敏苍时任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嘉兴分行行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对钱翠翠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对王正取消高管任职资格3年,对贺咸华警告,对潘敏苍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3年10月11日。

  官网介绍,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2006年转制为城市商业银行,是一家专门从事小微金融服务的商业银行。设有台州、舟山、杭州、成都、宁波、上海、金华、嘉兴、绍兴、温州、衢州、丽水、湖州、义乌14家分行,在浙江、江苏、福建、广东、重庆、西藏等省市区主发起设立了10家民泰村镇银行,全行分支机构数达31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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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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