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0月19日电,记者从温州市住建局获悉,温州近期结合实际调整优化了若干房地产政策举措。其中,对于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等均有了相关优化。据温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当前,温州市居民家庭成员在购房当地名下无商品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即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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