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邑县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使广大群众切实享受政策红利,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夏邑县商品房缴纳契税政府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在夏邑县购买商品房尚未缴纳契税的个人。

二、补贴方式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三、补贴标准

凡在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30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以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的购房人,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凡在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以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的购房人,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凡在2023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31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以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的购房人,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

四、契税缴纳方式

本人通过夏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资料采集上传,后经夏邑县税务局契税窗口审核办理。需携带资料:

1.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证明、购房发票、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银行卡、房屋查询证明等。

2.非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证明、购房发票、身份证、银行卡等。

注:购房人丧偶—如果户口本显示夫妻关系且已盖注销章,可不提供结婚证和死亡证明;如果户口本只有购房人本人,没有家庭成员信息,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和夫妻关系的证明。

以上所有资料需留存复印件2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现场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地址:夏邑县长寿大道与腾飞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咨询电话:0370—30332150370-6211789

可下载河南税务APP注册后搜索“增量房契税申报”新增录入信息后进行缴费。

特别提醒:缴纳契税请提前准备银行卡,设定银行卡支付限额,避免无法进行大额支付情况,确保顺利缴税;成功缴纳契税后请及时打印纸质完税凭证。

五、契税补贴办理方式

补贴申请时间

购房人申请补贴时间从2023年11月1日开始,至2024年1月15日截止。

补贴申请方式

购房人需携带房屋所有人身份证、I类银行卡、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夏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现场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补贴发放时间

县税务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到购房人补贴申请并审核通过后,于30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购房人银行账户。

特此通告

夏邑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夏邑县税务局

夏邑县自然资源局

夏邑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10月16日

来源:网信夏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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