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报》理论版10月16日刊发的一篇文章呼吁,儿童津贴政策应当秉持公平性与普惠性原则,全国范围内的儿童津贴标准应统一,也应面向所有儿童发放儿童津贴,而不是只提供给二孩、三孩甚至仅提供给三孩。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的尹吉东梳理,从目前各地已出台的儿童津贴政策看,包括育儿补贴、生育补贴等多种形式,总的来说有以下特点:
其一,津贴待遇覆盖范围有限。大多数地区儿童津贴政策仅覆盖二孩、三孩,没有将一孩纳入津贴政策范围,只有少数经济发达的地区为一孩发放津贴,如深圳;还有少数地区仅覆盖三孩,如沈阳。
其二,不同地区对不同孩次的津贴标准也不相同。有的地区对二孩、三孩采取相同的津贴标准,如济南;还有的地区不同孩次的津贴标准并不一致,一般是三孩的津贴标准高于二孩,如黄冈。
其三,儿童津贴政策散见于“方案”“意见”“办法”等,层级较低,目前尚缺乏法律层面的规定,因而政策不确定性较大,难以稳定育龄人群预期。
其四,一些地区的儿童津贴政策仅限于本地户籍儿童或者出生后落户于本地的儿童,非本地户籍的常住人口无法享受儿童津贴政策。
其五,发放方式较为灵活。有的地区以一次性生育补助的形式发放,有的地区采取按月或按年发放育儿补助的形式发放,还有的地区既发放一次性生育补助,也提供按月或按年发放的育儿补助。
其六,地方差异性较大。例如,丽水为三孩每月发放500元津贴,哈尔滨则为三孩每月发放1000元津贴。
尹吉东表示,从已有政策实践的效果看,儿童津贴政策对于提振生育水平具有一定积极作用。
例如,攀枝花在实施儿童津贴政策一年后,全市出生人口数量较政策实施前一年增长了1.62%,其中,二孩出生增长了5.58%,三孩出生增长了168.4%。但也要看到,各地各自出台儿童津贴政策的做法也容易使得这一政策构想陷入混乱,由此产生一些弊端。其一,各地各自出台存在差异的儿童津贴政策,会对出台全国统一的儿童津贴政策造成障碍。其二,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导致各地的儿童津贴政策待遇存在差距,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待遇公平性,从待遇差异中产生的相对剥夺感可能会对年轻人生育意愿产生不良影响。其三,绝大部分地区的儿童津贴政策仅覆盖二孩、三孩,无助于提高一孩生育率。由于一孩生育是二孩生育、三孩生育的前提,仅仅面向二孩或三孩而不对一孩发放儿童津贴的做法显然会限制年轻人生育意愿向生育行为的转变。
“各地探索儿童津贴政策中表现出的这些问题,可能导致儿童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为此,该文呼吁:
国家层面应尽快研究全国性的儿童津贴政策,强化政策的统一性,明确儿童津贴政策的目标、内容、待遇标准以及责任主体等。在此过程中,应注重化解地方政策过度“零散”所产生的不良效应;
应当在全国范围内制定统一的儿童津贴标准,同时还应建立儿童津贴待遇标准的正常增长机制;
应面向所有儿童发放儿童津贴,而不是只提供给二孩、三孩甚至仅提供给三孩。当然,二孩、三孩的津贴待遇标准可以高于一孩,但同一孩次的所有儿童的津贴待遇标准不应有差距;
明确儿童津贴制度的管理主体。一方面,鉴于民政部是儿童福利的主管部门,因而不妨由民政部主导儿童津贴的管理与发放工作。另一方面,主管部门应该简化儿童津贴的领取流程,方便领取;
通过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儿童津贴政策的确定性与权威性,为适龄人群生育提供清晰稳定的预期,让适龄人群“想生”“敢生”。
近日公布的《2022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出生人口956万人,二孩占比为38.9%,三孩及以上占比为 15.0%。从占比情况来看,2020年到2022年,我国每年出生人口中一孩占比分别为42.9%、44.1%和46.1%,逐年增加。
另一方面,2022年一孩出生人数为440.7万人,较上一年减少了约27.6万人,2022年二孩出生人数为371.9万,较上一年减少了约67.8万人。同处下滑通道上,二孩出生数量的收窄速度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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