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地即交证’促进了项目早开工早投建,让我们实实在在享受到了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提升的好处。”近日,衡水高新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先生在办理完交地手续的当天,便在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成为了我市新供地项目“交地即交证”改革的又一受益者。
“交地即交证”是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聚焦交地和交证不同步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新供地项目通过主动服务、提前介入等措施,改“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交地与交证“双同步、零时差”,为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我市这项工作已步入常态化,共有41个项目实现了“交地即交证”,涉及土地面积近90万平方米。
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健全制度机制,制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地即交证”实施方案》,明确了“交地即交证”主要目标、适用范围、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内容;出台《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十三条用地政策措施》等相关配套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要素保障、促进项目落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打下基础,切实推动政策红利持续转化为发展实效。
工作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业务协同、流程再造,将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工作前置到土地供应环节;把原来土地供应之后再进行不动产登记的串联办理流程,变成同步并行办理;在企业缴纳土地价款和税费的同时,做好现场踏勘、信息共享、数据录入等工作,向企业交付土地的同时,一并完成不动产权证书办理。
“交地即交证”实现了土地交付和不动产权证书交付的高效衔接,减少了企业跑办次数,为企业下一步融资提供了便利。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常态化推进“交地即交证”与开展“政策找人、服务上门”活动相结合,通过走访座谈、面对面答疑、电话回访等形式,对符合“交地即交证”的项目单位大力宣传解读相关惠企利民政策措施,促进企业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
来源:衡水日报客户端
记者:段文雅
通讯员:胡荣
编辑:张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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