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以及三位高管被罚。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获悉,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珠海监管分局对以上主体作出处罚。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珠海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被罚当事人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高海波、郑宜城、刘雳。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基于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珠海监管分局决定,对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罚款200万元;对高海波警告并处罚款35万元;对郑宜城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对刘雳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据了解,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广州农村信用社,2009年12月改制为农商行,2017年6月香港挂牌上市。2016年9月6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正式开业,横琴分行是广州农商银行在广东省内设立的首家自贸区异地分行,也是该行在省内设立的第五家分支机构。2022年7月,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更名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国家工商信息系统公开资料显示,此次被罚的刘雳目前担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行长,郑宜城则在2021年9月到2023年3月担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行长,郑宜城之前,则是由高海波担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行长。
目前,郑宜城担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羊城支行的法定代表人。高海波则在2021年9月到2023年3月担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南支行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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