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安徽省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称,结合《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和“宣十条”实施效果,该局起草了《<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补充意见》,向公众征求修改意见。
补充意见稿提出,支持外来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对外地户籍人员在宣城市区购买家庭唯一及第二套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其所购房屋面积给予4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同时,宣城市还计划支持基础性人才合理住房需求。对非全日制本科生、大专生、中专生以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本地户籍人员,在宣城市区购买家庭唯一和第二套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其所购房屋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补充意见稿显示,购房人同时符合市区其他购房补贴政策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文件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0日。
今年3月29日,宣城市曾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涉及购房补贴,“对个人在宣城市区购买家庭刚性或改善性商品住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按总房价1%的比例给予购房补贴;对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的,区分刚性和改善性分别按总房价1.5%和2%的比例给予购房补贴。购房补贴由交易房产契税受益财政承担。”
4月发布的“宣十条”同样涉及安居保障措施。对新引进到本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依法缴纳社保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按100平方米、70平方米、50平方米的标准面积赠送住房产权。实行指定位置房源配售,超过标准面积的由人才按照市场价购买,全职在宣工作满10年无偿赠与标准面积100%产权;不满10年的,按不足年限减少赠送相应比例的住房面积。不享受赠送住房产权政策的,在宣首次购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6万元、2万元安家补助费,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安家补助费。在宣租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分别给予为期3年1500元/月、1000元/月、600元/月、300元/月的租房补贴,或免费入住人才公寓3年。优先保障人才公积金贷款发放。
“宣十条”提出,给予人才购房补贴。除享受安居保障政策的人才外,对其他新来本市就业和已就业且依法缴纳社保的各类人才,在宣城市主城区购买刚性和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4万元购房补贴,所购房屋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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