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苑服务收到仲裁裁决:鑫苑置业需立即赔付相关损失约4.3亿元

观点网讯:10月16日晚间,鑫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就抵押事项收到仲裁裁决,要求鑫苑置业赔付相关损失。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此前,鑫苑服务的控股股东鑫苑地产控股的一间子公司以及若干并非本集团旗下公司的贷款融资的抵押事项。

随后,鑫苑科技及鑫苑服务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交针对鑫苑置业有限公司的仲裁通知。据此,鑫苑服务要求收回公司就抵押事项而蒙受的任何损失及/或损害。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已就仲裁作出日期为2023年10月13日的最终且具法律约束力的仲裁裁决。

具体而言,仲裁裁决显示,其一,被索赔人鑫苑置业有责任立即向索赔人支付索赔人因被索赔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包括存款本金总额人民币402,380,000元、定期存款本金的利息损失人民币24,438,181.84元,以及索赔人因审核及调查事宜而产生的成本及开支合共港币3,592,725.37元;

被索赔人鑫苑置业应向索赔人转让若干非现金资产,并立即向索赔人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款项与仲裁庭所宣告的被索赔人提供的非现金资产的价值之间的差额;及被索赔人应承担仲裁费用。

鑫苑服务表示,公司在其专业顾问的协助下,将采取一切必要及适当行动执行仲裁裁决。

同时,鑫苑服务的股份自2022年11月16日上午9时正起已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进一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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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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