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一些学者或经济学家的说法,说在我国经济中,劳动者报酬所占比例,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属于较低的水平。
我们在搜索引擎上找了很久,也没能找到一个统一的、关于各国国内生产总值中,劳动者报酬所占比例的可信数据。
不过,在搜索过程中,我们意外发现了另外一组数据:由我国国家统计局收录在《中国统计年鉴》中的、各省收入法GDP构成项目数据。
何谓收入法GDP?
很多人知道,GDP的计算方法,共有三种:生产法、支出法和收入法。简介如下:
一,生产法: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收入,我国使用这种统计方法;
二,支出法由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和净出口构成;
三,收入法,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盈余四种构成。
在《中国统计年鉴》中,收录了1992年~2017年的各省国内生产总值构成项目的数据,即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盈余。
基于各省的数据,我们计算得到1992年~2017年全国收入法四大项目所占比例,绘制成如下所示的图表。
至于2017年以后的数据,暂未从公开数据中找到相关信息,欢迎拥有这组数据的网友,分享给我们。
数据显示,从1992年到2017年的25年间,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盈余四大项目占GDP的比例,虽有超过5个百分点的波动,但总体呈现出以下规律:
一,劳动者报酬占一半;
二,资产折旧和生产税净额占四分之一;
三,生产盈余占四分之一。
所以,这些年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大约在一半左右。
由于缺乏与其他国家的横向对比,不确定这个比例算高还是不高,欢迎专业的网友给个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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