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出台十条楼市新政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舟山市出台十条楼市新政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部署精神,结合舟山实际,市住建局牵头拟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十条楼市新政丰富完善政策工具箱,做到政策应出尽出。

一是开展购房补贴。对在舟山市范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按住宅的产权面积段给予不同标准的购房消费补贴。支持二孩三孩家庭购房需求,对在舟山市范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二孩家庭一次性5万元/套、三孩家庭10万元/套的购房补贴。

二是降低交易成本。强化金融信贷支持,落实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长效机制,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依法有序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放宽房贷年龄限制。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鼓励金融机构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缓解购房者首付款资金压力。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住房出售1年内在市场上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降低购房税费负担。

三是优化土地供应。对有开发意向的住宅地块与意向企业“一地一策”提出出让方案。同时在符合法定规划等条件下,适当放宽高低配、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布局形式等限制。自政策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新拍的住宅用地可参照省、市未来社区计容规则,提升新建商品住房品质。

四是优化市场环境。优化推行房票政策,鼓励各县辖内征迁项目实行房票安置,并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优化房票制度,建立房产超市。落实带押过户政策,不动产登记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业务系统建设,优化工作流程,实时共享信息,全面实现登记、贷款、放款、还款无缝衔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监管机制,强化市场秩序整治,打击中介机构各种违法行为,支持通过金融机构探索开展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依法查处发布虚假房源、未明码标价、捆绑销售、克扣押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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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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