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三定”方案落地,金融市场司与宏观审慎管理局职能“一减一增”

央行“三定”方案落地,金融市场司与宏观审慎管理局职能“一减一增”

本报记者刘佳 北京报道

央行职责机构编制调整落地。

10月12日晚间,中国机构编制网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通知》对央行主要职责、机构设置、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做了一一调整。

在业内人士看来,《通知》方案中的职责调整与此前《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一脉相承。在加大金融监管力度的同时,推动金融体系稳定并进一步优化金融监管架构。

“三定”方案出炉

我国新一轮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大幕自今年3月正式拉开。

3月16日,《方案》正式印发。其中,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引起市场广泛关注。

在《方案》中,除了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等内容外,《方案》还提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加强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统一规范管理等多项重磅改革内容。

与此同时,《方案》也给出了改革完成的具体时间。其中,中央层面的改革任务力争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地方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改革方案报党中央备案。地方层面的改革任务力争在2024年年底前完成。

目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于5月18日正式揭牌。

7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辖的36个省监管局也已统一挂牌。

8月18日,人民银行在31个省的分支机构也正式挂牌。其中,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加挂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牌子,各省、自治区分行加挂分行营业管理部牌子。

时至今日,根据《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三定”方案出炉,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数据资产化研究院执行院长王鹏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这将更好的发挥金融监管效能,有利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在《通知》中,主要职责调整方面,央行不再保留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将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业内人士指出,针对人民银行职责调整中将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工作划入新成立的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这一调整体现了加强中央对金融管理的力度。

在机构设置调整方面,《通知》将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划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保留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原由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承担的协调推进相关普惠金融工作职责,划入金融市场司;宏观审慎管理局不再承担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将金融市场司承担的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中涉及房地产金融领域的相关职责,划入宏观审慎管理局。

在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冠苕咨询创始人周毅钦看来,《通知》基本上是围绕今年3月份《方案》进行调整,并对个别司局的职责进行了优化。

“例如普惠金融工作职责划入金融市场司,将互联网金融监管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中涉及房地产金融领域的相关职责,划入宏观审慎管理局。这样的职责分配更加清晰,特别是将互联网金融和房地产两大行业划入宏观审慎管理局,凸显了央行加强重要行业宏观审慎监管的决心。” 周毅钦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此外,在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方面。《通知》指出,根据职责划转,相应核减中国人民银行30名行政编制、6名司局级领导职数。调整后,中国人民银行内设机构20个,机关行政编制71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87名。

王鹏进一步表示,从地方角度出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也会有人事变动和调整,金融监管的总体效能会进一步优化,总体监控效果值得期待。

金融市场司与宏观审慎管理局职能“一减一增”

根据现行部门设置,金融市场司主要负责拟订金融市场改革、开放和发展规划;监督管理银行间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有关场外衍生产品;拟订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及其衍生产品市场基本规则;承担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统筹实施监管的具体工作,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评估金融科技创新业务;拟定并组织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小微、“三农”、科技创新等结构性金融政策协调具体工作。

金融市场司内设综合处、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处、债券市场管理处、货币与票据市场管理处、黄金与外汇市场处、衍生产品与资产证券化处、房地产与消费金融处、互联网金融监管处、信贷政策管理处等九个处。

此番金融市场司接手了原由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承担的协调推进相关普惠金融工作。业内人士表示,小微、“三农”是普惠金融关注的重点领域,此次划入的普惠金融工作职责与金融市场司相关职责高度契合。

而金融市场司将原有的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中涉及房地产金融领域的相关职责转出,划入宏观审慎管理局。

宏观审慎管理局在2019年2月央行“三定”时初设,以 “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双支柱调控框架”。

根据定位,宏观审慎管理局牵头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基本制度,以及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识别和处置机制;牵头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并表监管;牵头外汇市场宏观审慎管理,研究、评估人民币汇率政策;拟订并实施跨境人民币业务制度,推动人民币跨境及国际使用,实施跨境资金逆周期调节;协调在、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推动央行间货币合作,牵头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政策建议。

目前该局下设综合处、宏观审慎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处、金融控股公司处、跨境人民币业务处、货币合作处等六个处。

在10月13日央行举行的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央行宏观审慎管理局局长李斌谈及我国第三次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时指出,“系统重要性银行经营稳健,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就有坚实的基础。因此,评估认定系统重要性银行并且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更高的监管标准和监管要求,对于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具有重要意义。”

李斌称,当前系统重要性银行经营总体稳健,在金融体系中起到了“稳定器”和“压舱石”的作用。

在跨境人民币业务上,李斌介绍,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在进一步提升。今年前8个月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合计为34.3万亿元,同比增长了23%。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张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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