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获悉,中心公开征求《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意见。征求意见稿拟进一步放宽提取范围,其中加装电梯提取范围扩大至“缴存人、配偶或双方父母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缴存人租房月提取额度可以上浮30%。
根据这份意见稿,缴存人符合十一种情形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与2018年12月24日印发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稍作对比不难发现,变化颇大,而且都与缴存人的利益密切相关。
比如“新办法”拟规定,在广州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内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都可提取公积金。而旧办法中,对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情况,则需要在广州毗邻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才能在广州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外,加装电梯提取的范围由缴存人“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扩大到了“缴存人、配偶或双方父母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的情况,符合提取标准的范围无疑更广了。
公积金政策进一步优化,是便民、惠民的好消息。长期以来,公积金都给人一种近乎“鸡肋”的印象。设立公积金的初衷是帮助减轻消费者购房压力,让更多人买得起房,但实际上其使用效率却并不高。之所以如此,既缘于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充足,也因为缴存人使用公积金的限制太多。
由于限制太多缴存人在住房消费活动中固然很希望得到助力,但事实却是很难指望公积金最终能够发挥多大作用。
近年来,舆论呼吁优化公积金政策的呼声很高。而当下正是全面优化公积金政策的契机。媒体报道,今年已先后有多个城市出台公积金新政,被纳入国家统计局监测的70个大中城市中,已有65个城市出台了更积极的公积金政策。
从各地的“新政”来看,或支持在购房首付中使用公积金,或提升提取额度,或提升租房提取频次与额度等,其因城施策的特征很鲜明。因为越来越便民和惠民,这些新政让公积金比较“鸡肋”的印象逐渐得以改变。现在广州跟进优化公积金政策,无疑是一个恰当的时机。
全面优化公积金政策自然也是房地产市场的利好。房地产市场虽然在逐渐复苏,但复苏的势头并不稳固,购房者的预期还没有大的改善。落实中央要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就必须出台一系列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政策措施。虽然不同地域房地产市场的情况不尽相同,但从积极鼓励刚需及改善群体的住房需求释放的角度,在政策工具箱中,全面优化公积金政策这一举措的适用性的确很高。
这份意见稿还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相信在缴存人那里,它会受到普遍的欢迎。也相信其一旦出台,会对广州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良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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