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市公司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光刻机”生产销售的不实信息,导致股价异动,引发市场质疑。我会立即部署,迅速立案,查明事实,严肃惩处,已向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苏大维格生产的光刻机实际为“激光直写光刻设备”,与大众通常认为的生产芯片的光刻机并非同一概念。在明知资本市场普遍关注芯片用光刻机情况下,苏大维格在互动易平台回答中,将其生产的激光直写光刻设备直接简称为“光刻机”,未准确完整披露公司所销售光刻设备的种类和具体应用领域,且在回复中将“光刻机”和“芯片光刻机”并用,让普通投资者难以准确区分,构成误导性陈述。我会拟对苏大维格处以15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100万元罚款。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基础,是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的法定要求。上市公司公开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苏大维格在互动易平台发布误导性信息,影响投资者价值判断,扰乱信息披露秩序,应予惩处。
下一步,我会将保持对证券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市场信息披露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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