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月13日讯国能日新昨日晚间披露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截至今日收盘,国能日新报60.46元,涨幅7.75%。
根据预案,国能日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654.6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多应用场景下电力交易辅助决策管理平台、新能源数智一体化研发平台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雍正,雍正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8.5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9,413,329股股票,根据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由雍正全额认购。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雍正,发行对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雍正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631,087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6.83%。丁江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03,358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8.87%。雍正、丁江伟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两人合计持有公司35,434,445股股票,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5.70%。
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9,413,329股股票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08,663,011股,雍正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044,416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33.17%,雍正及其一致行动人丁江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847,774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41.27%。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国能日新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旨在优化产品结构,深化“源网荷储一体化”战略布局;巩固和提升公司行业地位,扩大市场份额;建设一体化研发平台,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服务能力;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此前,国能日新7月25日晚间披露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国能日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6,386.4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微电网及虚拟电厂综合能源管理平台、多应用场景下电力交易辅助决策管理平台、新能源数智一体化研发平台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国能日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截至预案公告日,国能日新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国能日新于2022年4月2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1773.00万股,发行价格为45.13元/股;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伍俊杰、陈超。
国能日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8.00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12亿元,比原计划多3.67亿元。国能日新2022年4月21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拟募集资金3.45亿元,分别用于新能源功率预测产品及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新能源控制及管理类产品升级项目。
国能日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额为8840.75万元,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7522.51万元,其中保荐费200.00万元,承销费7322.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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