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根本上尊重民营企业的自主发展。民营企业主选择了某些自己认为有赚钱或者发展空间的生意,拿自己的钱或者融点钱去投入,做了一段时间发现生意不好做,然后就转做其他或者鸣金收兵,或者发展出一点名堂招兵买马,扩大一点规模,或者加大一点投入。但不管怎么样,民营企业主群体选择的是商业规律,正常的优胜劣汏,干好了有自己的成就感,干坏了自认倒霉,破产了也不会怪天怪地。作为一群有事业观的人,他们比一般人更想做生意、更想自己管事儿、更强调团队的价值、更需要去协调方方面面的关系,因为身家所系,轻易不会放弃、不会逃避、不会偷懒,但周期缘故或者机会判断之故,他们也可以选择迁移、扩缩、休息或者清算关门,这都是他们自主的权利范围,也是他们自己对于情势的判断决策结果。
政策可以创造一些机会,可以扩大一些准入机会,可以优化一些参与机会,对小微的尽量多放水养鱼,对于中型企业适度分担点进步成本,对大型企业减少点另外的盘剥名堂,但不要诱使民营企业成为政策驱动的成长体,否则就会产生大量的擅长、专门吃政策红利的民营企业特殊群体与特殊癖好,这样的企业越多,他们本身就会更看市长而少看市场,日子过好过坏变成了评价政府的理由。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必须是以市场需求为主导而生长的经济洪流,政策资源可能在某些方面对他们起到锦上添花或者雪中送炭的作用,但政策既不应该是做民营企业的主流基础,也不应该是民营企业的基本发展动力。
那么政策用来干嘛呢?从最根本上来说,政策不是简单刺激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而是应该管好公权力,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公平环境。这意味着首先减少公权力对于民营经济的不当干预和过度监管,减少事先监管和资格审查,管不好行政权力导致过度干预,那么躺平自保和退避三舍是民营资本最自然的选择,我们也可以观察到民营投资最萎缩和民营经济相对低迷的地方,可能恰恰是公权力最发达的地方。
其次要尽量提供普惠的政策资源,不仅与所有制挂钩的经济资源匹配方式很伤害民营企业投资感受,导致市场感受的劣势化地位,就是民营经济也应该注意控制因为经济规模和与权力距离相关导致的经济资源博弈化配置模式,在普惠和有条件普惠政策做不到的情况下,对于补贴、奖励、国资平台投资应该严格控制、审慎使用。现在恰恰是到了政府减点权、减点人、减点自以为是的投资、减点与民争利的做法、减点税费、减点国资无限经营领域的时候,政府财政应该更加量入为出、减少数字浪费与科创浪费。简政减权做得好一点,也许民营机制的发展空间才会更大一点,大家做生意的积极性才会自然高一些。
而且现在讲话、通知、意见、办法类政策太多,换领导就又来一波,缺少立法的严肃性,也缺少契约式的严格性,与管体制内的事务不同,对于民营经济发展应该多用好正式立法和明确的契约式承诺,在确立立法权威的同时加强司法权威和司法效率,与其多加很多行政辅助人员,不如在简政减权的同时,提高司法权威和司法能力,公权力的有限性、国有资本行动的有限性、司法解决公正性和民间资本机会扩大化结合,也许可焕发民营企业经营者的新积极性。民营企业主真犯了事,严格依法办事没有错,也不用要求各地特别法外开恩,真的法外开恩可以使用领导人特赦制,而不是在政策热头上各地又要琢磨怎么把握这个宽严尺度问题,弄得参差不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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