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2日讯商品房预售资金是保障房地产开发项目顺利交付的“压舱石”。近日,德州市房产管理中心因城施策,不断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效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新形势下,看好开发企业的‘钱袋子’,管好用活商品房预售资金,对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提振房地产发展信心具有重要意义。”德州市房管中心副主任刘杰勇说。
优化监管措施。为缓解房地产企业资金困难,在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交存和拨付的基础上,持续优化监管措施。《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设置4个工程控制节点,德州市灵活设置资金拨付节点,在原4个工程控制节点的基础上,对无违法违规建设、销售行为的项目逐步增加至8个工程控制节点,虽然增加了工作量,但大大提高了开发企业资金流动性;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管,对取得中房协AAA信用等级的开发企业可降低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7个百分点,对取得AA信用等级的开发企业可降低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5个百分点。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对诚信等级高、经营状态良好的开发企业,在主体结构封顶之前,开发企业可凭非监管银行出具的保函置换预售资金上限为30%的额度。
优化监管系统。主动了解开发企业和监管银行在预售资金交存、支取过程中出现的业务和技术问题,不断优化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积极与银行系统对接,努力现实房屋“一码交存”及出入账信息实时更新等功能,实行资金闭环管理;积极推进与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对接,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额监管,同时共享备案数据和资金交存、贷款入账数据,不断提高便捷性和安全性。
优化服务效能。工作人员牢牢树立“履职尽责、为企服务”工作意识,向内自我加压,压缩业务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额度外资金申请即时办理,额度内资金申请材料齐全后1个工作日完成网上审批,建设工程进度节点维护在申请材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网上审批。向外提升服务,惠企政策宣传到位,为企答疑耐心热情,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当好服务企业“店小二”。
闪电新闻记者 刘佳 通讯员 梁金龙 德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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