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拆迁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拆迁安置房也悄然进入房地产买卖市场。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但是由于安置房的特殊性,很多人对安置房买卖仍然不放心,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心存疑虑: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买卖是否有风险?
网友咨询:
拆迁安置房屋买卖有哪些风险?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1、买卖双方要选择社会信誉高、有保障的中介机构,买方对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存在其他共有人要核实准确,如属于共有财产的,要求夫妻双方或者其他所有权人共同在合同上签字。很多安置房在买卖时可能还没有取得产权证书,因此最终谁是产权人还不明晰,有可能最终该在买卖协议中签字的卖家没有签,不该签的却签了,从而导致买卖合同效力出现问题引发房产纠纷。
2、安置房与商品房的规划建设流程不同,由于安置房的初衷是“居住”而非“交易”,因此在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上,时效性不强。由于拆迁安置期房的交付及办证时间较长,在等待交付的过程中可能发生房屋因业主的债务被查封等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双方也常常因房款、定金等问题产生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系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契约,一旦达成,各方均应严格遵守。如达成协议后,买卖双方有反悔造成违约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等民事责任。
律师补充:
购房者在选择这类房源时,除了要找社会信誉高、有保障的中介机构外,自己也得做足功课,买方在签订此类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注意安置房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性质,同时要注意的是,房屋买卖合同系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达成的契约,一旦达成,双方均应遵循诚信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房屋的买卖涉及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尤其是拆迁安置房有其特殊性,双方都应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提前了解房屋及当事人详细情况再做交易,以免产生不必要的买卖纠纷,给双方带来损失。
何香玉律师简介
本人自工作以来一直在法律行业工作,至今已十余年,且在法律顾问、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建工纠纷、金融借贷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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