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0月8日消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迎宾支行因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晋中市分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迎宾支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项规定,违反了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迎宾支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构成了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违规行为。对此,国家外汇管理局晋中市分局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50,000元的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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