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兆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4852.97元

金融界2023年10月7日消息,运城市兆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将上河坊三期建设项目的桩基工程肢解发包给河南祖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平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罚款4852.97元。

根据公告内容,对2020年3月24日,运城市兆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上河坊三期建设项目的桩基工程肢解发包给河南祖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运城市兆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七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了违规发包行为。对此,平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决定对运城市兆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合同价款0.6%的罚款4578.28元;同时,给予其法定代表人赵文刚处单位罚款数额6%的罚款274.69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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