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消息,超大特大城市正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分三类推进实施。一类是符合条件的实施拆除新建,另一类是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第三类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
城中村普遍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大、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亟须实施改造。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各地正按照部署,扎实开展配套政策制定、摸清城中村底数、编制改造项目方案等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中村改造信息系统投入运行两个月以来,已入库城中村改造项目162个。
超大特大城市在城中村改造中,拆除新建的将按照城市标准规划建设管理,整治提升的将按照文明城市标准整治提升和实施管理。通过改造,可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宜居、韧性、智慧的现代化城市。
超大特大城市推进城中村改造,将坚持先谋后动,先行做好征求村民意愿、产业搬迁、人员妥善安置、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落实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等前期工作,确保不动则已,动则必快、动则必成。
坚持依法征收、净地出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由城市政府明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责任部门、征收补偿标准和程序等,并依法依规实行征收。
坚持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既可以由城市政府筹措资金,也可以引入社会资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给予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支持。城市政府对城中村改造负主体责任,统筹市域内改造资金安排,做到改造资金市域内综合平衡、动态平衡;对于整治提升类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将建立政府与村民、社会力量改造资金共担机制。
据了解,城中村改造将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各地城中村改造土地除安置房外的住宅用地及其建筑规模,原则上应当按一定比例建设保障性住房。
对此,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一是所提到的“拆除新建”,将会释放出较大体量和高能级的土地储备资源,也是我们理解其拉动投资、优化房地产产品结构的重要抓手。二是城中村改造中的房地产结构变化非常关键。过去的组合是“商品房+安置房”,而现在可能会增加保障性住房,这里或包括共有产权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应该说,这使得城中村改造工作具有较大创新性,也更好地把年轻人等资源导入,有助于城中村改造焕然一新。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王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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