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在省、市、县相关人员的见证下 ,龙江县龙兴镇新安村党支部书记张茂海与龙江鼎运粮食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宝林签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新安村两块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以87万元的价格出让给企业。
“集体土地入市让资源变成了资产,使我们享受到了改革的红利。我们将把出让资金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上。同时,企业投产经营还为我们村解决了劳动力就业问题,广大村民都非常认可。”张茂海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出台了《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我省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佳木斯等地的13个县被纳入试点地区。《意见》明确,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进入城市的建设用地市场交易,享受与国有土地同等权利。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能够有效利用闲置资源,盘活一些待开发的土地资产,提高农民的合法收益,增加村集体收入,同时也为企业落地乡村提供了‘快速通道’,有利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龙江县副县长齐昕介绍,这次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确定,参照了国有建设用地的标准并结合了龙江县实际,重新进行了测算、修订。同时,前期组织开展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使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明晰,完成了入市之前的基础性工作。
签订出让合同后,刘宝林就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产权证,这下我就能放心投资经营了。”刘宝林一边向记者展示刚到手的产权证,一边兴奋地说:“我是真切感受到了咱们各部门对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视,我以后一定好好发展企业,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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