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11日电 11日盘后,永悦科技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永悦科技称,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新经纬注意到,永悦科技9月18日曾公告,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永悦科技存在以下问题:
2023年8月27日,永悦科技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向其销售5000台无人机,合同总金额为3亿元。同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了上述《销售合同》的生效条件。上述《补充协议》,永悦科技既未在2023年8月28日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的同时予以披露,也未在2023年9月5日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时予以披露。
永悦科技上述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董事长陈翔未能勤勉履行职责,按照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永悦科技、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永悦科技公告,鉴于上述交易内容拟进行调整等因素,双方经多次协商后一致同意于2013年9月14日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自《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解除上述《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
官网信息显示,永悦科技自2011年成立以来,专注于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的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研发的不同规格型号的不饱和聚酯树脂达到数十种,产品广泛应用于人造石材、工艺品、玻璃钢复合材料和涂料等领域中。
年报显示,永悦科技在2022年初成立盐城永悦,开展无人机、无人科技等技术的研发与生产。2022年,智能无人飞行器产品实现营收5.49万元。
【编辑:徐世明】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5870154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xmnhj.com/h/262081.html